
ICU医护人员专业要求
一、 ICU医师应经过严格的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,以胜任对重症患者进行各项监测与治
疗的要求。
二、 ICU医师应经过规范化的相关学科轮转培训。
三、 ICU医师必须具备重症医学相关理论知识。掌握重要脏器和系统的相关生理、病理
及病理生理学知识、ICU相关的临床药理学知识和伦理学概念。
四、 ICU医师应掌握重症患者重要器官、系统功能监测和支持的理论与技能:(1)复
苏:(2)休克:(3)呼吸功能衰竭:(4)心功能不全、严重心律失常:(5)急性肾功能
不全:(6)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:(7)严重肝功能障碍:(8)胃肠功能障碍与消化道
大出血:(9)急性凝血功能障碍:(10)严重内分泌与代谢紊乱;(11)水电质与酸碱平
衡紊乱:(12)肠内与肠外营养支持;(13)镇静与镇痛:(14)严重重感染:(15)多器
官功能障碍综合症:(16)免疫功能紊乱。
五、 ICI医师除一般临床监护和治疗技术外,应具备独立完成以下监测与支持的能力:
(1)心肺复苏术:(2)人工气道建立与管理:(3)机械通气技术:(4)纤维支气管镜技
术:(5)深静脉及动脉置技术:(6)血流动力学监测技术:(7)胸穿、心包穿刺术及胸
腔闭式引流术:(8)电复律与心脏除颤术:(9)床旁临时心脏起搏技术:(10)持续血液
净化技术:(11)疾病危重程序证估方法:
六、 ICU医师每年至少参加1次省级功省级以上重症医学相关继续医学教育培训项目学
习,不断加强知识更新。
七、 ICU护士必须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,熟练掌握重症护理基本理论和技能,经过专科
考核综合格后,才能独立上岗。